【大河财立方消息】8月11日消息,山西证监局近日披露行政监管措施信息,决定对晋商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。
山西证监局查明,晋商银行存在以下问题:
存在基金销售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履职的情形;对基金销售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调整,未报送相关人员免职、任职的备案材料。
晋商银行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,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,并且要求晋商银行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,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,强化人员资质管理,严格落实备案报告要求,提高基金销售合规管理水平。
晋商银行总行设在山西太原,2019年7月在港交所上市。2024年晋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7.91亿元,同比减少0.2%,实现净利润17.50亿元,同比减少12.6%,这是其自上市以来首次出现净利润下滑。
资产质量方面,2024年末,晋商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.77%,较上年底下降0.01个百分点,拨备覆盖率为205.46%。
截至2024年末,晋商银行总资产达到3763.06亿元,同比增长4.2%。
责编:李文玉 | 审核:李震 | 监审:古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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